问题 | 没领证生了孩子离婚怎么赔偿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未领证的情感关系相关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一个关键要点:在法律层面上,没领证就不属于婚姻关系,而是同居关系。
既然如此,就不存在“离婚”这一说法,双方如果想要结束这种生活状态,是可以自行解除同居关系的。 下面我们来详细看看涉及到的赔偿问题,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孩子抚养问题:如果在同居期间有孩子,那么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是有责任支付抚养费的。 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不是随意确定的,一般会综合考虑支付方的收入状况以及孩子的实际生活需求等多方面因素。 2.财产分割:在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获得的收入以及共同购置的财产,在法律上会按照一般共有财产来处理。 3.损害赔偿:倘若一方在同居期间存在过错行为,例如对另一方造成了人身伤害,或者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等,另一方就可以根据实际发生的具体情况,要求过错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涵盖物质损害赔偿, 总之,在面对这些问题时,需要结合具体情况,通过双方协商或者诉讼等合法途径来妥善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未领证同居,后决定结束同居关系。在财产分割、孩子抚养及损害赔偿等问题上产生争议。双方有一孩子,小李不愿支付抚养费;同居期间共同购置房产分割存分歧;且小朱称小李曾对其造成人身伤害要求赔偿。 案情分析: 1、关于孩子抚养,小李作为不直接抚养方,应支付抚养费,数额需综合其收入及孩子实际需求确定。 2、财产分割方面,同居期间共同购置房产应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3、对于损害赔偿,若小李确对小朱造成人身伤害,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包括物质和符合法定情形下的精神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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