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18周岁还要给学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一个人年满18周岁时,就意味着其在法律层面已成年。
从这时候起,父母通常不再负有继续支付学费的法定责任。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如果18周岁的人仍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的教育,由于这属于基础教育阶段,父母仍应承担一定的责任,适当承担部分学费等费用。 另外,要是因为自身身体等方面的原因,导致无法独立生活而继续求学,父母也应当继续为其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承担相应的学费等费用。 倘若父母在离婚时,对子女教育费用的承担作出了约定,那么就应当按照约定来执行。 倘若子女已经成年,但仍在接受教育,并且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还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来解决,但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明自身的实际需求和所处的实际情况。 总之,18周岁之后是否需要父母支付学费,不能一概而论,必须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综合、全面的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年满18周岁,仍在就读高中,其父母离婚时未对教育费用承担作约定。小朱向父母索要学费,父亲认为小朱已成年,拒绝支付,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虽年满18周岁,但仍在接受高中教育,属于基础教育阶段。按照法律规定,在此种情况下,父母仍应承担一定责任,适当承担部分学费等费用。 2、小朱父母离婚时未对教育费用承担作约定,不存在按约定执行的情况。综合来看,小朱父亲拒绝支付学费的做法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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