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界定购房定金的标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践中,定金之具体金额可经由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予以确定;
然而需注意,定金数额不得超越主合同时所确立的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二十,若超出此范围则视同无效,不具备任何定金应有的法律约束力。从根本上讲,定金数额的确立应遵循以下三个基本原则: 首先,定金数额完全由当事人自行商定,当事人享有充分的自主权来决定定金的具体金额; 其次,定金数额受到最高限额的严格制约,即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凡超过此限额的定金约定均属无效; 最后,若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高于或低于约定的定金数额,则应视为对原定金数额的变更,以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为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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