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一岁半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关于离婚时一岁半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有着明确且细致的相关法律规定,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一、哺乳期内原则随母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会判给母方生活。 一岁半的孩子正处于身体和心理快速发育的关键时期,大多还处于哺乳期,或者在日常生活中需要母亲更多悉心的照顾。 母亲能够在孩子的饮食、起居等各方面,给予更为细致入微的关怀和照料。 比如,母亲能更敏锐地察觉到孩子身体的不适,及时给予照顾和呵护,让孩子在熟悉的母爱关怀下健康成长。 二、特殊情况可随父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孩子可能会判给父方生活。 例如,若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像艾滋病、严重的肺结核等,或者有其他严重疾病,使得孩子与母亲共同生活可能会受到不良影响,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又或者母亲虽有抚养条件,但却不尽抚养义务,对孩子的生活、成长不闻不问,而此时父方明确要求孩子随其生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孩子可能就会判给父方。 三、综合考量因素 法院在做出最终判决时,还会全面综合地考虑双方的各种情况。 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若父方经济条件显著优于母方,能够为孩子提供更优质的生活条件,像宽敞舒适的居住环境、良好的教育资源等,这也可能会对抚养权的归属产生影响。 同时,生活环境是否稳定、抚养能力是否足够等因素,也都在法院的考量范围之内,一切都是为了保障孩子能够健康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对于一岁半孩子的抚养权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能悉心照顾孩子,应获抚养权;小李则指出小朱患有久治不愈疾病,且自己经济条件更好,也应得抚养权。 案情分析: 1、按照哺乳期内原则随母规定,一般一岁半孩子会判给母亲小朱,因其能在生活各方面细致照顾孩子。 2、若小朱确实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等特殊情况,可能影响孩子健康,且小李明确要求抚养,孩子抚养权或判给小李。 3、法院还会综合考量双方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稳定性及抚养能力等因素,以保障孩子健康成长来确定抚养权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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