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一方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一方的抚养权是有可能发生变更的。
具体情况如下: 倘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那一方,患上了极为严重的疾病,或者因为伤残而丧失了继续抚养子女的能力,那么抚养权就可能需要变更。 比如,某一方突发重大疾病,需要长期住院治疗,根本无法顾及子女的生活起居,这种情况下,抚养权的变更就有了合理的理由。 要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或者存在虐待子女的行为,亦或是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的身心健康确实产生了不利影响,那么抚养权也可能会变更。 例如,一方经常对子女进行打骂,给孩子的心理造成了严重的创伤,这种情况下,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抚养权变更就显得尤为必要。 当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并且该方又具备抚养能力时,抚养权也可以变更。 比如,孩子已经有了自己的想法,更倾向于与另一方生活,而另一方也能够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和关爱,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考虑变更抚养权。 此外,还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的情况。 比如,一方因工作性质需要长期驻外,无法给予子女足够的陪伴和照顾,而另一方则可以在生活上给予孩子无微不至的关怀,这种差异也可能导致抚养权的变更。 变更抚养权一般需要由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协商不成,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会充分考虑子女的权益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公正的判决,以保障子女能够获得最佳的利益。 例如,一方因工作变动导致长期出差,无法照顾子女,而另一方有更稳定的生活环境和照顾能力,法院可能会支持抚养权的变更。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归小朱抚养。小朱因工作变动需要长期驻外,孩子只能交给老人照顾。小李认为小朱无法给予孩子足够陪伴和照顾,自己能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与关怀,要求变更抚养权,小朱不同意,双方协商无果,小李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情分析: 1、小朱因工作长期驻外无法陪伴孩子,符合可能变更抚养权的情况。 2、小李有变更抚养权的意愿且认为自己能更好照顾孩子,而双方协商不成才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孩子权益及双方具体情况公正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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