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生育抚养权给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未婚生育的抚养权归属主要遵循有利于子女成长这一原则。
2.在哺乳期内,子女通常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这是因为此时的婴儿需要母亲的乳汁来满足其生长发育的需求,母亲的陪伴也能给孩子带来更多的安全感。 3.而当子女进入哺乳期后,如果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且无法达成协议,就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比如,若双方都要求抚养子女,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这就意味着该方在生育能力方面处于劣势,子女随其生活可能更有利于其未来的成长; 若子女随某一方生活时间较长,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明显不利,那么法院可能会考虑维持现状; 若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从子女的情感需求等方面考虑,也可能会影响抚养权的归属。 4.倘若双方无法协商确定抚养权归属,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上述各种具体情况作出公正的判决,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未婚生育一子。孩子尚在哺乳期时,小朱与小李就抚养权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哺乳期过后,双方仍争执不下。小朱称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无生育能力,且孩子一直跟自己生活;小李则表示自己没有其他子女,想抚养孩子。 案情分析: 1、在哺乳期内,按照原则孩子应随哺乳的母亲即小朱抚养。 2、哺乳期后,小朱做了绝育手术丧失生育能力是一个有利因素,但小李无其他子女也是考虑因素,法院还会考量孩子之前的生活环境等情况,从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出发判决抚养权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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