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之后男方不让女方见孩子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后,女方倘若遇到男方阻碍其探望子女的情况,便可依据《民法典》中关于探望权的相关规定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探望权,本质上是离婚后那些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所享有的探望子女的权利,而另一方则负有协助的义务。 女方首先应尝试与男方进行友好的沟通协商,细致地明确探望的具体时间、地点等诸多细节。 倘若男方拒绝协商,或者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女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充分考虑各种具体情况,比如孩子的年龄大小、日常的生活习惯等,以此来合理地判决探望的方式和时间,确保女方能够顺利地行使探望权。 并且,法院还会对男方进行教育,让他明白自己应尽的义务,促使其积极配合女方去行使探望权,从而既保障了女方的情感需求,也为孩子的成长营造了一个相对和谐的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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