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和父母继承顺序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民法典》对法定继承人及继承顺序有着明确规定,其中配偶和父母均属于法定继承人,不过在继承顺序上存在一定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及份额原则 配偶、子女、父母同属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法定继承开始后,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这意味着,在正常情况下,配偶与父母在继承时原则上享有平等的继承份额。 例如,在一个简单的继承案件中,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留下特殊的遗嘱安排,其遗产会在配偶、子女和父母之间平均分配。 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公平原则,保障每个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二、特殊情况下的份额调整 在实际的遗产分配中,还会考虑一些特殊情况。 首先,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比如,继承人中有残疾且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在分配遗产时会适当多分一些。 其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例如,一直照顾被继承人日常生活起居的子女,在遗产分配时可能会比其他继承人分得更多。 而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总之,配偶和父母在法定继承中处于同一继承顺序,具体的遗产分配会依据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合理调整。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未留特殊遗嘱。其配偶小李、父母小胡和小丽就遗产分配产生争议。小李认为应平均分配,小胡和小丽则称自己照顾小朱多应多分,且小李有能力却未尽足够扶养义务应少分。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配偶、父母同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无特殊遗嘱时原则上应均等分配遗产,所以小李要求平均分配有一定法律依据。 2、若小胡和小丽能证明自己对小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依法可以多分;若能证实小李有扶养能力却不尽义务,小李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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