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遗嘱继承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共同财产遗嘱继承部分的效力问题,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且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依法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这其中涵盖了诸多方面,例如双方在婚姻期间的工资、奖金收入,生产、经营所得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 在法律层面,对于这些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各享有一半的份额,这是基于婚姻关系的平等性和财产的共同属性所确定的。 二、遗嘱的效力范围 遗嘱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其效力范围是有限制的。 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份额。 这是因为每个人对财产的处分权是基于其对财产的合法所有权。 如果遗嘱中涉及对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那部分财产的处分,这部分内容是无效的,法律会保护配偶对其自身财产份额的合法权益。 三、举例说明 例如,夫妻共有一套房产,市场价值100万,按照法律规定,双方各占50万份额。 若一方立遗嘱将整套房产都留给某子女,那么涉及配偶50万份额的处分是无效的,而对于自己50万份额的处分则是有效的。 所以,在立遗嘱涉及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对共同财产进行清晰的分割,明确属于自己的份额后再进行遗嘱处分,这样的遗嘱才是有效的。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二人共有一套价值100万的房产。小朱立遗嘱将整套房产留给子女小静。小李认为遗嘱涉及自己的财产份额应无效,双方就该遗嘱对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的效力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夫妻共同财产性质看,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小朱和小李各享有一半份额,这是基于婚姻关系和法律规定确定的。 2、就遗嘱效力范围而言,小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50万份额,其遗嘱中涉及小李50万份额的处分无效,法律保护小李对自身财产份额的权益。所以该遗嘱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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