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印遗嘱怎么判定无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打印遗嘱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
下面为你详细阐述: 1.遗嘱人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立遗嘱是一项严肃且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要求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意味着遗嘱人需要能够清晰地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能够独立地进行意思表示。 若遗嘱人在打印遗嘱时,正处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态,那么所立遗嘱无效。 例如,遗嘱人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在发病期间,其思维和认知能力受到极大影响,此时订立的打印遗嘱就无法真实反映其意愿,不具有法律效力。 2.非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体现。 如果打印遗嘱是在受欺诈、胁迫等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的情形下订立的,那么该遗嘱无效。 比如,有人以威胁遗嘱人生命安全或者损害其重大利益的方式,迫使遗嘱人订立特定内容的打印遗嘱,这种情况下的遗嘱显然不是遗嘱人内心真实所想,不应受到法律的认可。 3.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 打印遗嘱在形式上有严格的法律要求。 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确保遗嘱订立过程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同时,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都进行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若缺少见证人的见证、签名或者日期标注不全等,都可能导致遗嘱无效。 因为这些形式要件是保障遗嘱合法性和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打印了一份遗嘱,指定其财产由小李继承。但小静提出异议,争议点在于小朱打印遗嘱时患精神疾病,可能无民事行为能力,且遗嘱形式可能不符合规定,也怀疑存在胁迫情形。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在打印遗嘱时处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态,比如发病期间思维认知受影响,那么该遗嘱无法真实反映其意愿,应判定为无效。 2、若存在他人胁迫小朱订立此遗嘱的情况,并非小朱真实意思表示,比如有人威胁其生命安全迫使其订立,此遗嘱不应受法律认可。 3、若遗嘱缺少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或者遗嘱人和见证人未在每一页签名、日期标注不全等,因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该遗嘱也应判定无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