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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生效时间是多少天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遗嘱的生效时间并非按照天数来计算,而是在特定情形下才会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遗嘱人死亡时生效
在通常情况下,遗嘱会在遗嘱人死亡时开始生效。
这背后有着明确的法律逻辑和财产权益考量。
遗嘱本质上是遗嘱人对自己个人财产在去世后如何进行处分的一种意思表示。
在遗嘱人生前,其对个人财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和处分权,财产仍处于遗嘱人的掌控之下。
这意味着,在其活着的时候,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随时对遗嘱进行变更或者撤销。
比如,遗嘱人在订立遗嘱后,由于家庭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个人想法改变,他有权重新调整遗嘱内容。
只有当遗嘱人死亡,其对财产的实际控制能力消失,遗嘱才开始发挥作用,按照遗嘱的规定对财产进行分配。
二、遗嘱附生效条件时生效
若遗嘱中附加了生效条件,那么只有当所附条件得到满足时,遗嘱才会生效。
例如,遗嘱中明确写明“在我孙子考上大学时,某套房产归其所有”。
在这种情况下,“孙子考上大学”就是该遗嘱部分的生效条件。
只有当孙子成功考上大学这个条件成就时,关于该房产的遗嘱部分才正式生效。
如果孙子未能考上大学,那么这部分遗嘱就不会生效,房产的分配可能会按照遗嘱的其他规定或者法定继承程序进行。
总之,遗嘱的生效关键在于遗嘱人死亡或者满足遗嘱所附生效条件,而非经过特定天数。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遗嘱,表明房产由小李继承,但后来小朱又想变更,重新立遗嘱将房产给小胡。不久小朱去世。此外,小朱曾另立遗嘱附条件“若小丽考上大学,名下存款归她”,但小丽未考上。争议点在于不同情形下遗嘱何时生效及财产如何分配。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先后立遗嘱处分房产的情况,因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且小朱生前有权变更遗嘱,所以应以其最后所立遗嘱为准,房产应归小胡继承。
2、关于附条件的遗嘱,因小丽未考上大学,所附生效条件未满足,该部分遗嘱不生效,小朱名下存款应按照遗嘱的其他规定或者法定继承程序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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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2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