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子女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多子女遗产继承有着明确且细致的顺序规则,具体如下:
法定继承顺序: (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这里所说的子女,涵盖范围较为广泛,不仅有婚生子女,也就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的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即不受婚姻关系限制所生育的子女;养子女,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建立收养关系的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在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是均等分配的,以体现公平原则。 (2)第二顺序继承人则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当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特殊情况: 首先,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照顾,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其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这是对其付出的一种认可。 再者,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当然,如果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遗产分配也可以不均等。 案情回顾: 被继承人去世后,小朱、小李、小胡作为子女,小丽作为配偶,小静作为养女均对遗产有继承诉求。争议点在于小朱有扶养能力却未尽扶养义务,小静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遗产该如何分配。 案情分析: 1、小丽作为配偶,小朱、小李、小胡作为子女,小静作为养女,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无特殊情况下应均等分配遗产。 2、小朱有扶养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小静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4、若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遗产分配也可以不均等。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