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离婚怎样可以争取儿子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问题需明确相关规则,以保障各方权益。
一、子女财产归属 通常情况下,子女本身不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的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不过,若涉及子女名下财产,需具体分析。 一般而言,子女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比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通过赠与等方式将财产登记在子女名下,且明确表示仅归子女所有,那该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二、保障子女生活 女方若担心离婚后子女生活保障问题,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相关条款。 例如,要求男方定期支付子女抚养费,明确抚养费的具体金额、支付方式和支付周期等,以此保障子女的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等权益。 三、维护合法权益 女方在离婚时不能直接争取儿子的财产,而是要依据具体情况,准确判断子女名下财产的性质和归属,从而维护自身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争议点在于财产分割,特别是涉及子女财产部分。小朱曾在婚姻期间将部分财产赠与并登记在儿子小胡名下,明确表示归小胡所有。小李认为这部分财产应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小朱则坚持不能分割。同时,小朱担心离婚后儿子生活保障问题。 案情分析: 1、关于小胡名下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在明确表示仅归子女所有的情况下,该财产属于小胡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小李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 2、对于小朱担心的子女生活保障问题,其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相关条款,如要求小李定期支付抚养费,明确金额、支付方式和周期等,以保障小胡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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