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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给女方的钱能要回来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离婚时,若要回给予女方的钱,需符合特定情形。
其一,倘若婚前有给付行为,且此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陷入困难。
这里所说的生活困难,具体是指凭借个人自身财产以及离婚时分得的财产,难以维持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平。
其二,要是双方压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之前给付的诸如彩礼等钱款,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然而,倘若给付钱款是基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合理分割,或者是对女方的合法补偿等原因,通常是不能要回的。
这就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全面的判断。
如果在这方面存在争议,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问题。
诉讼过程中,法院会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实际发生的事实,进行认真的认定和公正的裁决,以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妥善的处理和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离婚时,小朱想拿回婚前给小丽的彩礼钱。小朱称自己生活陷入困难,靠个人财产及离婚分得财产难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但小丽认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合理分割范畴,不应退还,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婚前给付彩礼且自身生活困难达到“难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标准,根据相关规定,其要求返还彩礼的诉求可能得到支持。
2、若小丽能证实该钱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合理分割范畴,那么小朱要回钱款的请求可能不会被认可,具体需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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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 12: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