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决要给对方钱不给会怎么样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离婚判决明确一方需要给对方钱款,而该方却拒不给予时,对方有权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法院会首先全面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这其中包括其在银行的各类存款情况,房产的具体位置、面积等信息,以及车辆的型号、车牌号等。 一旦发现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会采取相应措施,比如冻结其银行存款,直接划拨相应钱款至对方账户;对于房产和车辆,会依法进行拍卖或变卖,以所得价款来满足对方的给付要求。 如果被执行人明明有履行判决的能力,却故意拒绝履行,那么他很可能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旦进入该名单,他将受到诸多限制,比如不能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行为。 并且,这种情节严重的行为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届时被执行人将面临刑事处罚,这将对其个人的生活和未来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 总之,离婚判决所确定的给付义务必须及时履行,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或故意拖延,否则必然会给自己带来诸多不利后果,无论是在财产方面还是个人声誉等方面。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法院判决小朱需给小李一笔钱款。但小朱拒不给予。小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询小朱财产,发现小朱有存款、房产和车辆且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小李要求法院采取措施让小朱履行判决。争议点在于小朱拒不执行判决。 案情分析: 1、法院有权查询小朱财产状况,如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情况。 2、小朱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法院可冻结其存款、划拨钱款,拍卖变卖房产车辆。他还可能被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情节严重可构成犯罪面临刑事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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