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民政局离婚之前要协议书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前往民政局通常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而其中一个关键的物品就是离婚协议书。
2.离婚协议书就像是一座桥梁,连接着离婚双方对诸多重要问题的共识。 它详细地涵盖了离婚事宜,比如离婚的原因、时间等; 子女抚养方面,包括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及数额等; 财产分割部分,则明确了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分配情况,如房产、车辆、存款等的归属。 3.这份书面文件在办理离婚登记过程中有着极为重要的地位,它犹如一份法律契约,清晰地界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能有效地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各种纠纷。 4.如果离婚双方能够就上述相关事宜友好地协商达成一致,那么他们可以自行起草离婚协议书,将自己的意愿准确地表达出来。 但倘若在协商过程中遇到困难,也不必慌张,此时可以请专业的律师协助起草。 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经验,能够确保协议书的内容既合法又有效,并且最大程度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5.总之,提前准备好离婚协议书,就如同为离婚登记流程铺设了一条平坦的道路,能够让整个过程更加顺畅,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为离婚双方的后续生活奠定一个相对稳定的基础。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知道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离婚协议书。这其中涉及诸多事项,如离婚原因、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但小朱认为自己可以起草,小李则觉得应请律师起草,双方就离婚协议书的起草方式产生争议,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从法律规定看,双方都有起草离婚协议书的权利,自行起草或请律师起草均可。 2、若双方就起草方式存在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因为这关系到后续离婚手续的办理及双方权益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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