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怎样分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时财产的分配方式,通常是通过双方的协商来达成决定的。
夫妻双方理应对财产的分配问题秉持协商一致的原则来看待,而非仅仅由某一方自主决策裁决。 此外,我们要明确男女权利平等的重要性。 在处理离婚案件中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时,我们必须要我们需要坚持未成年子女和女方权益优先保护的原则。 当夫妻双方未能就财产分配事宜达到共识时,应由当地的司法机关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以切实保障未成年子女和女方权益利益为原则进行审判和裁决。 接下来,我们需要强调给予付出更多义务方适当补偿的必要性。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在婚姻关系破裂后,那些由于抚养孩子、管理家庭事务以及帮助对方工作等方面付出了大量精力或时间的一方,可以合法地向其伴侣提出赔偿要求,而另一方则有法定责任去予以相应弥补。 最后,我们同样支持无过错原则在解决婚姻纠纷过程中的应用。 此处所指的“过错”并不仅局限于传统观念上的道德错误,更多地体现在现实生活中的行为不端或者不当之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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