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彩礼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还是个人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聘金系由男方或男方的父母于婚前支付予女方,则应视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其具有明显的婚姻习俗性赠与实质,对象唯特定于已婚身份。 反之,若聘金在婚后由男方或其家庭向女方交付,则该笔金额将纳入夫妇二人名下的共同财产内,除非双方签署过明确的赠予协议,约定该笔款项仅归属女方私人所有。 此外,若这笔聘金最终由男方或男方家庭向女方父母支付,那么它应当属于女方父母的个人财物。 因此可见,聘金的实际归属权并未像我们通常想象的那样简单明了,而是受到各种具体情况的影响而存在差异。 从法律角度来看,男方及其父母给予女方或女方父母的聘金,实则为一种以缔结姻缘为目标的侵权行为,且此赠与誓约在确立合法婚姻关系之后不可撤销。 换句话说,倘若男女当事人未能喜结连理,男方或其家庭便可提起诉讼,请求收回已赠出的聘金。 在现实生活中,若女方或女方家长接受聘金后又取消婚约决定,拒绝与其结婚,男方或其家庭有权依法收回已支付的聘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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