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财产分割想反悔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您在办理完协议离婚手续之后的一年之内,对所涉及到的财产分配方案表示出后悔并希望申请更改或者取消该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将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受理和处理。
但是请注意,若经法院审理后未能发现签署财产分割协议期间存在欺诈、威胁等违法乱纪之行为,那么您的诉讼请求则将可能被依法驳回。 以下是三种在协议离婚后仍可以对财产实施重新划分的具体情况: 首先,如果在协议离婚之后,某一方发现对方有未经许可而隐匿、转移、出售、破坏财产或伪造债务以侵吞其部分财产的行为,他们有权提出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处理相关债务事项的申请; 其次,如果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割分之条款被某一方表示反感并期望更改或取消原始的分割协议; 最后,假如在离婚协议中遗漏了任何应予平分的夫妻共同财产,对此也可以提出重新分割的请求。 另外,在已经完成登记离婚的过程之后,如果某一方未能遵守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分配约定,那他们同样有权提出重新分配的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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