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过了30天没去办理咋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规定,一旦过了30天却仍未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就会被视为自动撤回了之前的离婚登记申请。
这一制度的初衷,是希望能够引导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之前,都能冷静地思考一番,避免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离婚的决定。 假如其中一方在冷静期届满之后,没有与另一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之前所提交的离婚申请也就失去了效力。 而当他们想要再次离婚时,就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 在重新申请的时候,双方必须再次满足离婚的法定条件,比如感情确已破裂等。 并且,还需要按照离婚登记的完整程序,重新去办理相关的手续。 总之,离婚冷静期过后,如果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就必须重新开始整个流程。 这也提醒着夫妻们,在决定离婚之前一定要谨慎考虑,避免因为一时的冲动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毕竟离婚不是一件小事,需要双方都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再做决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进入30天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小朱未与小李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之后小朱又想离婚,小李则认为应重新审视婚姻,不同意再次申请离婚。双方就是否要重新申请离婚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离婚冷静期规定,小朱未在冷静期届满后与小李共同办理离婚证,之前的离婚申请已失效。 2、小朱若想离婚,需与小李重新满足离婚法定条件,并按完整程序重新申请离婚登记,不能直接继续之前的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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