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离婚协议还在冷静期内有法律效力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离婚过程中,冷静期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2.首先,在冷静期内签订的离婚协议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这是因为离婚协议是以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为生效条件的。 也就是说,仅仅签订了协议,但并未完成离婚登记手续,那么该协议就尚未生效。 3.冷静期的设置,主要是为了给双方提供一个冷静思考、慎重决定的时间。 避免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离婚的决定,让双方有足够的时间去反思婚姻中的问题,权衡离婚的利弊。 4.只有当经过了30天的冷静期,且双方均未撤回离婚申请,并且在接下来的30天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此时离婚协议才开始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在这之前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一旦撤回,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也随之失效。 这体现了法律对离婚这一重大决定的慎重态度,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签订了离婚协议。但在冷静期内,小朱反悔,想要撤回离婚申请。小李认为既然签了协议就应有效,双方对离婚协议在冷静期内是否有效产生争议。小朱坚持撤回申请,导致之前的协议失效。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以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为生效条件,冷静期内未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协议不生效。 2、冷静期的设置就是给双方冷静思考的时间,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撤回后协议自然失效,这是法律对离婚慎重态度的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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