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如果对方拒收诉讼书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面临起诉离婚且对方拒收诉讼书的情况时,我们有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这两种途径。
留置送达时,必须要有两名见证人在场,将诉讼书谨慎地留在对方的住处,同时在送达回证上详细注明拒收的事由以及具体日期。 这样做能确保送达过程的合法性和严肃性。 而公告送达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通过其他常规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形。 法院会在报纸等媒体上刊登公告,这个公告期长达60日。 在这60天内,即便对方一直拒收诉讼书,公告期满后也视为已经送达。 需要明确的是,即便对方一直拒收且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也不会对诉讼程序的进行产生影响。 法院会依照法律规定依法审理此案,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为了更好地保障对方的诉讼权利以及整个诉讼程序的公正性,我们还是建议尽量采取合理的方式,确保对方能够收到诉讼书,避免因送达问题而引发不必要的争议和延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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