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多久办理完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这件事儿,大概得30天左右的时间。
一开始,夫妻俩人得一块儿跑到民政局去申请离婚登记,并且得把一些相关的材料给提交上去,像是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之类的东西。 民政局,会仔细地审核大家提交的这些材料,得确定夫妻俩都是自愿离婚的,而且在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这些方面都已经协商好了。 要是审核通过了,就会给夫妻俩发放一个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从这时候开始,就正式开始计算30天的冷静期。 等冷静期满了之后的30天之内,夫妻俩得亲自再跑到民政局去申请领取离婚证。 要是超过了这个时间还没去申请,那就相当于把离婚登记申请给撤回。 要是在这30天的冷静期里面,有一方突然反悔了,那他就可以向民政局去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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