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购房定金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定金协议的问题,一旦缴纳了定金便立刻产生了法律约束力。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应规定,在房产交易环节,假如卖方在接受到了买方所支付的购房预付款后未能按约行事,这时便会触发定金罚则,即卖方须将原始定金如数返还给买方,并且还需承担双倍的赔偿责任。在这个过程中,定金的具体金额可由买卖双方自行商定,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该额度不能超越交易标的价值的20%以上,否则超出部分将失去法律效力。另外,对于收取定金的一方来说,如果未能履行约定,同样需要以双倍的方式归还定金;而对于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果由于违约行为造成损失,那么他们所支付的定金可能难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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