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房屋预售合同是否可以补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倘若您所购置的房产属于现房,那么依据相关规定,唯有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程序之后,房屋买卖合同才被视为正式且合法地缔结成立。反之,如未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则该合同将被判定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在您已成功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即便遭遇资料遗失问题,也无需过于担心其可能引发的后顾之忧。此时,只需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补办即可解决问题。若您所购得的房产属于期房,尚未办理房产登记事宜,您可前往所在地区(县级及以上)的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详细查询。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3 9: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