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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手房迟迟不签预售合同是合法的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我们所签订的预售合同多为商品房预售阶段的产物。此类合同主要应用于新建成的商品房还未完全建设完毕之时,开发商在销售楼盘的售楼处预先出售这些房屋时所使用。在预售合同签署之后,开发商将会把这份合同送至相关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若预售合同涉及到房屋产权证明的申请,那么必须在房屋建筑结构整体竣工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起,且购房者已全额支付完房款的前提条件下,方可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预售合同作为一种规范性的合同文件,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力。因此,在签署预售合同时,对于其中的各项条款应予以认真审查核实,以期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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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9: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