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不退差价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的整个流程之中,置业者常常会遭遇到房开商拒绝退还房价之间价差的困境。面对这样的状况,置业者可依据房屋的约定面积与实际测量面积不相符的程度来采取不同的应对策略。首要原则,若是面积误差未超过3%的界限,那么置业者与开发商应依据实际情况来进行房价款的核算与清算。若面积误差超出了3%的范畴,置业者则有权选择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全额返还先前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产生的利息。倘若置业者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则需依照面积误差的比例以及事先约定的价格来确定是否由置业者进行弥补、开发商独自承担、开发商予以返还或双倍返还等事宜。总而言之,在处理房开商拒绝退还房价之间价差的问题上,置业者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解决方案,同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