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不备案算违约吗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此状况被判定为房开商违约。在签署预售合同时,开发商通常仅会明确约定所销售房产的实际交付时间节点以及取得广大业主关注的基础产权证书和繁琐但却不甚重要的部门产权证书的期限,对于合同备案的相关事宜则并无过多约束力。只要买受方能够在双方事先协定的期限内严格遵守相关合同义务,那么也就难以追求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了。然而,根据法律明文规定,任何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且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都应视为无效协议。但是,如果实际上在提起诉讼之前,开发商已成功获取到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那这份协议便可视作为有效合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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