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孩子离婚怎么判决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在孩子两周岁以下的时候,通常是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主要原则。
不过,如果母亲出现了以下这些情形,那孩子也可以跟随父亲生活。 像是母亲患有那种怎么治疗都好不了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是其他特别严重的疾病,这种情况下孩子不太适合和母亲一起生活; 还有母亲明明有抚养孩子的条件,却不愿意尽抚养义务,而父亲又要求孩子跟着他生活,那孩子也有可能会跟着父亲; 另外,还有因为其他一些原因,导致孩子确实没有办法跟着母亲生活之类的情况。 当孩子两周岁以上,父母双方都希望孩子能跟着自己生活,这时候主要得考虑这些因素。 比如父母当中一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是因为其他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 又或者孩子一直跟着某一方生活的时间比较长了,要是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会有明显不利的影响; 还有就是一方没有其他孩子,而另一方却有其他孩子; 以及孩子跟着某一方生活,对孩子的成长是有好处的,但是另一方却患有那种怎么治都治不好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孩子就不太适合和另一方一起生活。 要是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还是随母生活产生了争执,那应该要考虑这个孩子自己的意见。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育有一子,孩子未满两周岁。两人离婚时都想争取孩子抚养权。小朱称自己虽有抚养条件但不想抚养孩子,小李则要求孩子归自己抚养。小胡与小丽育有一女,孩子已满两周岁。两人离婚时都想要孩子,小胡已做绝育手术,孩子一直随小丽生活。小静为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父母离婚时小静的抚养问题也有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小李的情况,因小朱有抚养条件却不愿尽抚养义务,孩子可随小李生活,符合法律规定。 2、小胡小丽的情况,小胡虽做绝育手术,但孩子一直随小丽生活,改变环境不利孩子成长,孩子归小丽较合理。 3、小静的抚养要考虑小静自己的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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