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重大违约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参与投资项目后中期退出,这是法律所禁止的。无论是否存在口头承诺或约定,股权合伙人基于共同投资、共同运营以及共享盈利和共担风险的原则组成了集合体,除非所有合伙人以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得以解除身份外,否则以任何方式退出该组织或者收回投资皆属于违约行为。面对此种状况,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五十一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五十二条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五十三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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