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给父母买的房子能要回去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子女给父母买的房子能否要回这个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说明:
一、赠与情形 当子女明确以赠与的方式给父母买房,并且房产已经完成过户登记到父母名下时,从法律角度来讲,赠与行为通常已经完成,一般是不能随意撤销的。 这是因为赠与行为一旦完成交付或者登记,赠与人就不能随意反悔。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法定撤销事由出现时,子女是可以撤销赠与并要回房产的。 例如,如果父母严重侵害了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权益,像父母恶意虐待子女的配偶等;或者父母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比如在子女生活困难、需要父母照顾时,父母却对其不闻不问。 在这些情况下,子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通过法律程序要回房产。 二、借款买房情形 若子女出资是以借款的形式给父母买房,并且有相关的证据能够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 这些证据可以是书面的借条,明确写明借款金额、用途、还款时间等;也可以是双方关于借款事宜的聊天记录等。 在这种情况下,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偿还借款。 如果父母没有能力偿还借款,子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获得胜诉判决后,申请法院处置房产,以此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案情回顾: 小朱给父母买了房并完成过户登记,后因父母对其配偶恶意虐待,小朱想撤销赠与要回房子;小李出资给父母买房,有借条为证,后小李生活困难,要求父母还钱,父母拒绝,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明确以赠与方式买房且已过户,赠与行为完成一般不能撤销。但父母虐待其配偶,属于严重侵害赠与人近亲属权益的法定撤销事由,小朱可在知道事由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回房产。 2、小李有借条证明与父母存在借贷关系,其有权要求父母偿还借款。父母拒绝还钱,小李可向法院起诉,胜诉后申请处置房产实现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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