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工商执照营业怎么罚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要指出,若没有获得营业执照而展开商业活动的话,将会面临相应的处罚措施。
具体来说: 1.对于未依法进行设立登记却擅自开始经营活动的人士,地方登记机关将有权利要求其改正这个行为,并对已经产生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2.如果当事人坚持错误做法,拒不接受纠正,那么他们可能会受到高达人民币1万元到10万元之间的罚款处罚; 3.一旦情况严重,譬如在严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继续经营,地方政府有权责令其停止运营,同时处以10万元到50万元之间的罚款。 接下来,我想说明依法设立的公司,需要向特定的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所需的文件才能够获得公司营业执照。 具体包括: 1.签署了申请表格的申请书; 2.表明申请人资格的必要文件和自然人身份证明; 3.关于公司或主要经营场所的相关文件资料; 4.完善且合乎标准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章程或者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 5.除了上述提到的必要材料之外,同时须遵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提交其他必要材料。
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违反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从事非法经营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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