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人主动退股资金如何清算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合作伙伴自愿退出合资企业的过程中,根据经验积累所得,我们发现资金清算往往需要全方位考虑诸多因素。
首先,理所当然地是依照先前签署的合伙协议中的相关规定,倘若协议中已经列明了关于退股资金清算的具体条款,则应严格遵守约定。 若协议中并无此类规定或表述模糊不清,那么通常情况下,我们会对该合资企业的全部资产进行全面清点,其中包括现有的固定资产、流动负债以及尚未分配的利润等等。 经过这一系列的清算工作之后,我们将按照各合作伙伴的出资比例,或者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剩余财产的分配方案。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合作伙伴的退股行为给合资企业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这位退股的合作伙伴很有可能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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