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补偿金打到公共账户可以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们并不推荐将破产补偿款汇入公共账户。
作为破产公司为员工提供的一种经济补偿,此类款项应直接发放至每一位相关员工个人手中。 破产补偿的初衷在于确保员工在企业破产后仍能维持基本生活水平并做好重新就业的准备工作。 若将此笔款项存入公共账户,可能会导致一系列问题的产生,例如资金分配的滞后性以及透明度降低等,从而加大了员工领取补偿款的困难程度及风险系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