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烂尾楼破产重组债务怎么处理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项目破产后的破产重整阶段,债务的处理过程往往极其错综复杂。
首先,必须对该公司的全部资产与负债状况展开彻底且深入的调查与评估工作。 在面对庞大的债务问题时,处理方法往往遵循如下基本原则:有担保物作为保障的债务在担保财产的额度范围内具有优先受偿权; 破产成本以及与破产有关的共同公益性债务将会被视为更重要的事项,享有优先于其他次要债务进行清偿的权利。 在此过程中,可能需要借助债务重组、债权转为股权、吸引新的投资方等多种手段来妥善解决债务问题。 此外,还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兼顾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制定出合理公正的债务清偿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二条
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债务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债权。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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