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注销了债务人还能追讨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司依法解散后,负责组织清算工作的清算责任人应依照法律规定迅速组建起合法有效的清算组织,展开全面详细的清算事宜。
若该类清算责任人未能按照相关法定义务及时地履行清算职责,从而导致了第三方权益受到实际损失的话,那么他便有义务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这意味着,即便公司已经成功注销,若清算责任人未能妥善解决公司债务问题,债权人仍然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前述的清算责任人寻求债务追偿。 若是前述情况仍旧得不到改善,债权人也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指定专门人员组成清算小组,对公司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算。 因此,债权人在公司注销之后,仍有权利追索公司所遗留下来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条
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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