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缴期限怎么延长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幸的是,我们可以通过修正公司章程来延长期限来满足按时缴纳股本的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的是认缴资本制度,这意味着股东的认缴出资数额以及缴纳时间等细节均可由他们自主确定,并且要在公司章程中进行明确记录。 只要股东按照既定时间和金额全数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就可以视为符合要求。 然而,如果约定的出资时间已经届满,而股东又认为有必要继续延期的话,他们可以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途径来调整出资时间。 但是,如果股东无法履行其出资义务,那将被视为对其他股东的违约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此外,如果有债权人向公司提出索赔请求,那些未能按时缴纳出资的股东必须为其未出资的部分承担清偿或者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认缴”并不等同于“不缴”,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实际上是他们对公司所承担的实缴义务,最终仍需按照规定缴纳。 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并没有改变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同时也没有改变责任承担的具体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