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分公司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盖章确认的关于设立分公司的正式申请文件;
(二)需附带公司合法有效的公司章程及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本作为辅助材料; (三)提供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证明材料,以备查验; (四)需提交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文件,以确保其具备相应资格;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相关规定,还需要提交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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