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的保障房离婚了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在婚姻存续期间去申请保障房。
倘若到离婚之时,此房屋还未取得完整的产权,通常会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以确定其归属。 当房屋已经取得了完全产权时,就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形来判别。 要是这保障房是按照家庭的名义来申请的,并且夫妻双方都满足申请的条件,一般就会将其当作夫妻的共同财产来处理。 要是双方在协商上达不成一致,那么法院可能会根据双方的出资等实际情况来作出判决。 然而,如果这保障房是其中一方凭借特定的条件申请的,像单身身份等情况,在离婚的时候,很有可能会判定该房屋归申请的那一方所有。 不过,与此同时,也需要对另一方给予相应的补偿。 总之,对于保障房的具体归属问题,必须要结合保障房的申请情况、取得产权的时间以及夫妻双方的具体状况等多方面来进行综合的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他们在婚姻存续期间申请了保障房,后两人感情破裂要离婚。此时保障房已取得完全产权,此房是以家庭名义申请且双方都满足申请条件。双方对房屋归属协商不成,小朱认为自己贡献大应得房,小李认为应平分,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该保障房以家庭名义申请且双方都满足申请条件,通常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于双方协商不成,法院会考虑双方的出资等实际情况来判决保障房的归属。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