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变更股东以前的纠纷由谁承担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变更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公司要变更股东之前所产生的纠纷,一般是由原先的股东来承担责任的。
从法律层面来看,公司的股东依据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度,对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公司则以自身的全部资产,对公司所背负的债务负责。 在公司进行股东变更的这个过程当中,仅仅是股东的身份出现了转变,不过公司的主体资格以及债务责任并没有发生任何改变。 但是呢,如果新的股东在已经清楚知晓公司存在纠纷的这种情形下,依然受让了股权,并且没有去履行相应的审查义务,也没有作出特殊的约定,那么新股东就有可能需要在他所受让股权的这个范围之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 总而言之,对于公司变更股东前的纠纷承担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必须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 如果在这方面存在疑问,那么最好是进一步去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能够获得更准确、更合适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是某公司原股东,公司此前产生纠纷。后小胡受让小朱股权成为新股东,小胡明知公司有纠纷,未履行审查义务且无特殊约定。现公司因该纠纷面临债务问题,争议点在于小胡是否要对变更股东前的纠纷担责。 案情分析: 1、从一般情况看,公司变更股东前的纠纷通常由原股东承担责任,因为公司主体资格和债务责任在股东变更时一般不变,所以按常理原股东小朱、小李应担责。 2、但小胡明知公司有纠纷仍受让股权,且未履行审查义务和作特殊约定,这种情况下小胡可能需在受让股权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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