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他人财物派出所会立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侵占他人财物派出所是否立案的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不立案情况 在日常生活中,存在一些属于民事范畴的侵占行为,派出所一般不会立案。 比如,侵占的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像帮朋友保管贵重物品却据为己有;或者是捡到他人的遗忘物,如在餐厅捡到顾客落下的钱包不归还;还有可能是发现了埋藏物并私自占有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类侵占行为要构成侵占罪,需要达到数额较大并且拒不退还等条件。 而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也就是说,它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公诉案件范围。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需要自行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立案情况 若行为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一些违法犯罪手段侵占他人财物,那么派出所会根据具体情况立案侦查。 例如,通过盗窃的方式,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或者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进行抢劫,强行夺取他人财物;又或是趁人不备公然抢夺他人财物等。 这些行为都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范围,公安机关会依法进行处理,以保障公民的财产安全和社会的正常秩序。 案情回顾: 小朱帮小李保管贵重相机后据为己有,小李索要,小朱拒不归还。同时,小胡在商场捡到小静遗忘的钱包也不归还。而小丽则趁人不备公然抢夺他人财物。争议点在于侵占他人财物时,派出所是否会立案。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胡的行为属于民事范畴的侵占行为,侵占罪需达到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等条件,且为自诉案件,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公诉案件范围,派出所一般不立案,当事人需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2、小丽公然抢夺他人财物,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违法犯罪手段侵占他人财物,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范围,派出所会立案侦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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