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局立案的标准有哪些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安机关立案办理过程中,必须首先确认存在着犯罪事实,该事实包括已经实施完毕、正在进行或者是即将发生的犯罪行径;
其次,施行的犯罪需要具备可以法律追责的必要性,就是说,所犯下的罪行其性质及其可能给社会造成的损失程度必须达到依法应受刑罚惩处的标准; 此外,案件中还要有确切的犯罪嫌疑人可供指控,或者尽管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尚不明确,但是犯罪事实确凿、证据充足,足以支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并展开进一步的侦查取证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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