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赌博罪抽头渔利认定有几种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赌博犯罪的理解与分析过程中,如何准确地界定涉及到的抽头渔利行为,通常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类常见状况:第一种形式是直接从涉赌参与者所投入的赌注当中按照一定比例抽取部分款项作为犯罪所得;
第二种形式则是预先设定固定的收费额度,无论赌局的结果如何,所有的参赌人员均需如数支付此项费用; 最后一种情形是利用各种隐秘手段,转化为间接从赌博活动中获取不法经济收益。 无论是哪种形式或金额的抽头渔利行为,都会对最终判定犯罪情节产生重要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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