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犯罪案件自首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探讨职务犯罪案件中的自首问题时,我们需要关注两个重要环节,即自动投案及如实供诉自身罪行。
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行为或潜在被告人在官方机构尚未掌握其具体情况之时,或是虽然已掌握相关信息,但在未接受正式调查询问、讯问,也未接收到有关采取调查手段或强制措施的正式通告前,积极、直面地向负责部门揭露自身的罪行。 至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则是指坦诚地陈述自己所犯下的主要犯罪事实。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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