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知情收赃已卖出什么意思怎么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事人在未知晓其所购置贵重物品为非法占有的情况下启动了相关收购流程且已然售出,此种状况下,是否涉嫌犯罪及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判定,需要基于多种复杂因素予以全面考量和分析。
倘若能够建立起确凿无疑的证据链条,彻底证明当事人对此事毫不知情,那么其行为或许并不构成犯罪。 然而,若无法充分证实其无辜,抑或收购价格显著偏离市场公允水平等情况,则有可能被视为犯罪行为。 在法律裁决层面,若经确认构成犯罪,则需依据犯罪情节的严重性与危害程度,来决定应施加何种刑罚。 例如,所涉及赃物的实际价值、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程度等等,均是重要的参考指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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