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罪立案了能和解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抢劫案启动司法程序之后,当事人有机会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处理该案。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和解协议并不足以使案件自动撤销。 尽管如此,和解仍然有着其重大价值,能为被告人减轻判罚起到助推作用。 然而,所有刑事案件的调查侦破均须遵循公安部门等有关机构所制定的法律法规进行,因此,关于案件是否能被撤销的决定,必须依据涉及案件的具体情节及其对社会造成的损害程度等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而谨慎的评估。 即便双方已经达成了和解,如果被告人所承担的故事情节较为严重,他依然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在最终的量刑判决时,法官将会充分考虑和解协议这一行为来减轻被告人的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