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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多次寻衅滋事行为有哪些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频繁进行违法行为通常包含如下几种屡见不鲜的情形:持续且无缘无故地伤害他人身体;
长时间的追赶、阻拦、谩骂他人,乃至对其施以恐吓;
强行获取或故意损坏、霸占公私财产等行为。
这些违法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正常秩序,其影响范围广泛,对人们生活产生极大危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款内容明确指出:如存在如下任何一种寻衅滋事行为,对社会秩序构成破坏者,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若有人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破坏的,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可并处罚金。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多次”这一概念的界定,会综合考虑行为发生的时间间隔、行为的性质以及对社会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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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7:3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