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的人能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拖欠债务且未能按期偿还之行为已构成对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裁判、裁决的公然抗拒,那么人民法院有权依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拘留等;
而对于情节特别恶劣者,甚至可能触犯刑法,面临刑事追责。 因此,在理论层面上,倘若欠债不还之人的行为确实符合上述规定,那么其有可能会受到拘留的惩罚。 然而,实际情况中,是否决定实施拘留仍需结合具体案件事实以及法院的综合判断来做出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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