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侵占罪的情况是指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是指无权处分的人在行使保管权的范围内,将经合法手续交由其管理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了法定参照标准(通常为人民币2万元至20万元之间),并且对于此事持有明显拖延或拒绝承认的姿态,或者是将属于别人遗忘的物品或者别人掩埋的财务非法占有及支配,涉案金额同样达到法定参照标准,并且对此类行为持有明显的不予归还的态度。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明确规定,如上述行为已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则应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而针对这一犯罪行为所判处的具体的刑罚,将会因个人涉及的名义财产金额的多少以及情节恶劣程度与否这两大因素为依据作出量刑决定。 一般来看,若数额较小可能会面对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锾; 倘若涉及金额巨大,甚至存在其他更为严重的行为表现,那么就有可能面临自二年向上,最长达至五年以内的有期徒刑,同时并施加以罚金的处罚。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侵占罪是一种典型的“告诉”类型的犯罪,换言之,法律只对那些受害者事先提出告知的情况下才会启动相关的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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