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别人洗钱属于帮信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所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系指在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的前提下,仍为其实施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其他形式的帮助。
若有个人在知晓他人正利用信息网络进行洗钱犯罪时,仍然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方面的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帮助,并且情节严重者,则该种行为便有可能被认定为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然而,洗钱罪通常是指在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情况下,通过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资金转移以及协助资金转移等方式,使得这些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得以合法化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关洗钱罪的相关规定,洗钱罪的成立需满足特定的条件,其中包括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资金转移等行为。 因此,若有人仅是协助他人洗钱,但并未提供任何技术支持或帮助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那么此种行为或许并不足以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然而,倘若此人的行为同时满足了洗钱罪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件,那么他将有可能面临同时触犯这两项罪名的法律风险。 总而言之,协助他人洗钱并不必然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关键在于具体情形是否符合洗钱罪的构成要件。 若同时满足洗钱罪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件,那么此人将有可能面临同时触犯这两项罪名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